| 河北进出口通关再次提速 津石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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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6 17:30 文章来源:衡水市故城县商务之窗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1日,在石家庄海关大楼内,天津海关与石家庄海关正式签署了海运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按照协议规定,我省进出口企业在两地海关间,均可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这标志着环渤海地区海关区域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按照双方协议规定,我省企业进口货物符合转关规定的,在天津海关报关后,依申请可直接办理放行手续,由石家庄海关及隶属海关进行查验并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出口货物在我省属地海关申报后,天津海关凭石家庄海关的传真通知,可直接予以放行。这一协议实施后,我省企业在天津港进出口货物,可以就近报关,减少了企业往返于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的报关和运输费用。该合作协议通过把我省进出口企业与天津港有效“对接”,极大地满足了货物落地后直接运往厂房或从厂房直接送上船舶的便捷流动需要,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按照这个备忘录规定,我们就省去了往返天津与石家庄的报关次数,省去重复查验的麻烦,一次性就可以办结通关手续,实现便捷通关,可以增强经营的灵活性并节省相关费用。”一家出口企业的负责人高兴地说。
这次两关之间《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域海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对于促进环渤海区域通关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将进一步促使我省企业更好地利用天津港,更好地开展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促进河北省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
副省长才利民、副市长张殿奎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后,天津海关和石家庄海关的负责人分别表示,今后,两关将进一步扩大区域合作的工作范围,努力为环渤海地区经济腾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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